2024北京海淀高二上期末
嘟柿的记号
肖复兴
(取材于肖复兴的同名散文)
共 3 题(客观 1 / 主观 2)
原文
来到北大荒的第一年春节,老乡拿出一罐子酒让我喝,告诉我是他自己用嘟柿酿的酒。这种酒度数不高,微微发甜,带一点儿酸头儿,和葡萄酒比,是另一种说不出的味儿,觉得应该是属于北大荒的味儿。
非常好笑,起初因为嘟柿中有个“柿”字,望文生义,我以为嘟柿和北京见过的柿子一样,是黄色的。老乡告诉我,嘟柿是黑紫色的,并不好吃,一般都是用来酿酒;这种野果,长在山地和老林子里。我所在的生产队在平原,是很难见到嘟柿的。这让我很有些遗憾。
一直到1971年秋天,借调我的兵团师部宣传队被拉到完达山下的一个连队体验生活,嘟柿,一下子又活蹦乱跳地出现在我的面前,仿佛伸手可摘。
有一天,我问宣传队里的人谁见过嘟柿,大家都摇头,队上吹小号的一个北京知青对我说,“我见过,那玩意儿在完达山里多的是,不稀罕。”我知道,他常到完达山伐木、打猎、采蘑菇,自然对这里很熟悉,便对他说:“哪天你带我去找找嘟柿怎样?我还从来没见过这玩意儿呢。”他一扬手说,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!
秋天树木最五彩斑斓的时候,他带我进山了。越往里走,越觉得完达山好大,林深草密,山风呼呼刮得林涛如啸,好风景让位给了担心。待会儿还能找到原路吗?要是到了晚上,还走不出来,月黑风高,再碰上黑熊,就更可怕了。我忍不住,将这担心对小号手说了。他一摆手,对我说:“你跟着我就踏踏实实把心放进肚子里,我在这一片老林子里走的次数多了,敢跟你吹这个牛吧——脚面水,平蹚!”
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,我的心踏实了一些,问他怎么有这么大的把握,他告诉我,这里的每一棵树长得都相似,其实树跟人一样,都有它们各自不同的记号。每条被人踩出来的小路,也有不同的记号。凭着这些记号,就能找到回去的路。
我称赞他:“真了不得!”
他倒是很谦虚,对我说:“都是跟当地老乡学来的本事。”
他说的没错,这确实是一种本事,是人们经年累月从农事稼穑、伐薪猎山中积累下的本事。小号手就是凭着这些林中的记号,带我找到嘟柿的。这些记号,在他的眼里司空见惯,像是熟悉的接头密语,呼应着、带着他走向这一片嘟柿地。
扒拉开灌木丛密密的叶子,终于看见了我思念已久的嘟柿,一颗颗,密匝匝地,长在叶子的上面。叶子烘托着嘟柿个个昂头向上,很有些芙蓉出水的劲头儿。只是,嘟柿的个头儿不大,比葡萄珠儿还小,比黄豆粒大一点儿有限,它椭圆形的叶子却很大,在这样大的叶片衬托下,它显得越发地弱小。这样的不起眼,让我有些失望。不过,它的颜色多少给我一点儿安慰,并不像老乡说的那样,是黑紫色,而是发蓝,不少是天蓝色,很明亮,甚至有些透明,皮薄薄的,一碰就会汁水四溢。没有成熟的,还有橙黄色甚至是微微发红的,摇曳在绿色的叶间,星星般闪烁。
小号手告诉我,这玩意儿现在颜色好看,但不好吃;经霜之后,颜色会变深,不那么明亮了,味道才酸甜可口。我摘下几颗尝尝,果然不大好吃,有些发涩,还很酸。不过,我还是摘了好多,回去之后,学老乡也泡酒喝。不管怎么说,毕竟见到了嘟柿。北大荒的嘟柿!
回去的路,显得近些,走得也快些。小号手说的没错,凭着林中的记号,那些树木,那些小路,那些花花草草,甚至那些野兽的蹄印,都仿佛是他的朋友,引领着他轻车熟路带我走下山,走出老林子。只是,我始终不知道在这样一片茂密的山林中,那些记号具体是些什么,都一一标记在哪里,仿佛那是对我屏蔽而唯独对他门户大开的秘境,是我不可见而唯独他可见可闻的魔咒。
流年似水,我离开北大荒已经近五十年了,一切恍然如梦,但那次进完达山去寻找嘟柿的情景,记忆犹新。如今,我知道嘟柿其实就是蓝莓。市场上,新鲜的蓝莓果,以至蓝莓酒和蓝莓酱,或蓝莓做的蛋糕,都司空见惯。只是,那些都是人工培植的蓝莓,野生的蓝莓,才叫嘟柿。正如农村山野里柴禾妞进城,才将原来的丫蛋、虎妞,改成了丽莎或安娜。
野生的嘟柿,那些在完达山老林子里自生自灭的嘟柿,那些青春时节才会想象和向往得如梦如幻的嘟柿!如果达紫香可以作为北大荒花的代表,白桦林作为北大荒树的代表,乌拉草作为北大荒草的代表,嘟柿应该是北大荒野果当之无二的代表。
去年秋天,我在天坛双环亭的走廊里,画对面山坡上的小亭子,一个戴鸭舌帽的老头儿站在我身后看。这个老头儿有点儿怪,一直看到我画完,我都合上画本准备走了,他还站在那里,盯着我看,看得我有些发毛。
他发话了:“怎么,不认识我了?”
我望着这位老爷子,问道:“您是……?”
“忘了?那年,我带你进完达山找嘟柿……”
原来是小号手,我一把握住他的手。不能怪我,岁月无情,让他变得比我还显沧桑,我真的认不出来了。同样小五十年没见,我的变化一样的大,他是怎么一下子就认出我来的呢?
我把疑问告诉他,他呵呵笑道:“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,我这个人没别的本事,就是记人记事记路记东西能耐大。是人是事是物,都有个自己的记号,你忘了在完达山,咱们是怎么进山找到嘟柿的,又是怎么出山回来的了?”
我一拍脑门,连声说:“没错,记号!记号!”然后,我问他:“那你说我的记号是什么?”
他一指我的右眼角:“你忘了,你这儿有一道疤?”
没错,那是到北大荒第二年春天播种的时候,播种机的划印器连接的铁链突然断裂,一下子打在我的右眼角上,缝了两针。这么个小小的记号,居然当初被他发现,能一直记到五十年后,也实属异禀,非一般人能有。
今年初以来,闭门宅家读书,读福柯的老书《词与物》,其中他写道:“必须要有某个标记,使我们注意这些事物;否则,秘密就会无限期地搁置。”福柯在说完“最接近相似性的空间变得像一大本打开着的书”这样的比喻之后,引用了另一位学者克罗列斯的话:“产生于大地深处的所有花草、树木和其他东西,都是些魔术般的书籍和符号。”魔术般的符号!说得真是精彩,比福柯的论述还要形象生动。
读完这几段话,我立刻想起了小号手,想起五十年前他带领我进完达山寻找嘟柿的情景。我就是只看见了世界万物的相似性,却无法体认其中被搁置已久的秘密。小号手则记住了大自然中的那些记号,洞悉了产生于大地深处的所有花草、树木和其他东西中那些魔术般的符号,进而有滋有味地阅读那一大本打开着的书。
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
A.作者用“记号”将间隔近五十年的“找嘟柿”和“重逢”两件事连缀在一起,文章形散而神聚。
B.文章中小号手的语言通俗鲜活,富有生活气息,生动表现出人物开朗、风趣、智慧的个性特征。
C.作者以人工培植的蓝莓与北大荒野生的嘟柿作对比,是为了强调他深爱完达山、北大荒的情感。
D.结尾部分引用学者福柯和克罗列斯的话,引发了作者对“记号”更深的思考,丰富了文章内涵。
答案:C
解析:本题考查学生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能力。 C.“对比”错,由“ 市场上,新鲜的蓝莓果,以至蓝莓酒和蓝莓酱,或蓝莓做的蛋糕,都司空见惯。只是,那些都是人工培植的蓝莓,野生的蓝莓,才叫嘟柿”可知,此处只是提到人工培植的蓝莓和野生的蓝莓命名不同,二者并未作对比。 故选C。
作者对“嘟柿”的情感有怎样的变化,请结合文本加以解说。
答案:①久闻嘟柿而未见的遗憾;②初见嘟柿,因其不起眼而失望,因其颜色又有些安慰;③品尝嘟柿之后,略有满足;④数年之后回忆嘟柿,深情赞美嘟柿。
解析:本题考查学生探讨作品的思想感情的能力。 由“我所在的生产队在平原,是很难见到嘟柿的。这让我很有些遗憾”可知,虽然我早就听说嘟柿,但始终未见,深感遗憾,即“久闻嘟柿而未见的遗憾”; 由“只是,嘟柿的个头儿不大,比葡萄珠儿还小,比黄豆粒大一点儿有限,它椭圆形的叶子却很大,在这样大的叶片衬托下,它显得越发地弱小。这样的不起眼,让我有些失望……没有成熟的,还有橙黄色甚至是微微发红的,摇曳在绿色的叶间,星星般闪烁”可知,小号手带我找到嘟柿,但它的样子很不起眼,我有些失望,但它的颜色却很喜人。即“初见嘟柿,因其不起眼而失望,因其颜色又有些安慰”; 由“管怎么说,毕竟见到了嘟柿。北大荒的嘟柿”可知,虽然“ 我摘下几颗尝尝,果然不大好吃,有些发涩,还很酸”,但这一经历还是让我心有满足,即“品尝嘟柿之后,略有满足”; 由“流年似水,我离开北大荒已经近五十年了,一切恍然如梦,但那次进完达山去寻找嘟柿的情景,记忆犹新……嘟柿应该是北大荒野果当之无二的代表”可知,时光流逝,我对当年所见的嘟柿还念念不忘,并表达由衷地赞美,即“数年之后回忆嘟柿,深情赞美嘟柿”。
请结合文章内容,分析结尾画线句的内涵。
答案:我们只有像小号手一样把握事物的独特性、差异性,才能真正的把握自然与那些富有意味的事物的本质,进而真正理解世界,懂得欣赏其中的奥秘。
解析:本题考查学生体会重要语句丰富含意的能力。 作者用“记号”将间隔近五十年的“找嘟柿”和“重逢”两件事连缀在一起,体现了小号手能把握事物的独特性、差异性的他点。“小号手就是凭着这些林中的记号,带我找到嘟柿的。这些记号,在他的眼里司空见惯,像是熟悉的接头密语,呼应着、带着他走向这一片嘟柿地”“ 你忘了,你这儿有一道疤”,这些都证明了只有把握事物的独特性、差异性,才能真正的把握自然与那些富有意味的事物的本质,不管是事物还是人,“记住了大自然中的那些记号,洞悉了产生于大地深处的所有花草、树木和其他东西中那些魔术般的符号”,才能真正理解世界,懂得欣赏其中的奥秘。我们只有像小号手一样,才能“有滋有味地阅读那一大本打开着的书”。
答案与解析来自十年真题/期末汇编整理;AI 逐题讲解与「方法练习」模式后续接入。